一、政治处
负责干部人事、纪检监察、警务督察、教育训练等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112
二、警务指挥中心
负责公安宣传,综合调研,信息研判,指挥调度,110、119、122接警,机要通讯,技术装备,后勤保障,财务管理,文书档案,统计报表等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161
三、法制控申室
负责执法检查、案件审核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控告申诉等。
联系电话:0435-6211975
四、刑事警察大队
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等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295
五、交巡警大队
负责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、驾驶员管理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3418
六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
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、出入境管理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8574
七、治安警察大队
负责各类娱乐场所、特种行业、爆炸物品的管理、户籍工作的办理和指导各派出所工作等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118
八、森林警察大队
负责指导林业部门的全部公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527
九、看守所
负责收容教养在押人员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22306
十一、文物保护派出所
负责全市文物古迹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250007
十二、花甸中心派出所
负责花甸、台上、财源三镇辖区的全部公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632393
十三、清河中心派出所
负责清河镇辖区的全部公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611310
十四、头道中心派出所
负责头道镇辖区的全部公安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35-66226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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